China Road Transport Academy
[江西]肇事逃逸矢口否认 铁证如山终被拘留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谭伟 徐泽钊 2016年9月7日14:2

  近日,九江县交警快速勘查、及时处置、深入调查,快速侦破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既打击了交通违法人的嚣张气焰,也维护了伤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9月5日11时许,在九江县庐山东路石门加油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小型轿车逃逸,九江县交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展开勘查取证工作,经过询问当事人及目击者,得知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车主驾驶车辆沿庐山东路由西向东往高速方向逃窜。办案民警立即根据当事人及路边目击者提供的车型、颜色等线索调取沿路监控找寻目击者及沿路寻找可疑车辆。

  通过民警大量的排查及查找发现赣A85XXX白色小型轿车具有重大嫌疑,于是办案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查询,后与该车所有人熊某水取得联系,得知9月5日11时许是其驾驶车辆,遂要求其第一时间将车开至九江县交警大队。当日下午14时许,熊某水驾驶赣A85XXX白色小型轿车来至九江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遂对熊某水进行询问,熊某水称当天其11时许驾驶车辆从庐山站出发沿庐山南路经庐山东路直接上的高速,期间未做任何停留及走其他路线,且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而此时民警发现其所述经过与现阶段所掌握的线索完全不相符,并对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矢口否认。

  办案民警遂立即将其所驾驶的赣A85XXX白色小型轿车与伤者驾驶摩托车进行痕迹对比,发现两车碰撞痕迹完全吻合。并且据目击者称该车在事故发生后,前行了大概50米左右便停下来了,在目击者上前追赶过程中,该车立即沿庐山东路由西向东逃窜。民警通过监控卡口视频发现赣A85XXX白色小型轿车在事故发生后经过高速涵洞后便驾驶车辆往九江县环城路行驶后折返上高速的,并非如熊某水所说其驾驶车辆直接上的高速,期间未做任何停留及走其他路线。在铁的事实下,熊冬水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熊冬水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九江县交警大队行政拘留十五日,现羁押于九江县拘留所。

  近年来,我县道路和机动车数量在迅速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加之一些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淡薄,在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而选择逃逸,加大了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难度,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因此,快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对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保护受害者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肇事逃逸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张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