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酷热正当时,吉安县辖区道路上非法安装使用遮阳伞的电动车也日趋增多,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为守护吉安县祥和、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吉安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电动车“清伞”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宣传动员5次,路面执勤民警劝导群众拆除电动车遮阳伞60余台次,强制性拆除16余台次。
一、宣传先行,提高群众知晓率。大队统一印发了《致电动车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向群众讲明在电动车上非法安装使用遮阳伞的危害性,以及交警部门开展“清伞”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队安排宣传民警、协警,以兴华路、君山大道、富川路、白云路等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为中心切入点,通过分发宣传单、口头劝解等方式,广泛向市民宣传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的危害。
二、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与工商、质检、城管部门联手清理整顿,路面联合整治行动,主要采取大兵团集中整治和多点位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销售、生产、改装和拼装三轮车企业和商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整顿,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销售安装遮阳伞的窝点,坚决杜绝新的非法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流入市场和路面,从源头上“清伞”。
三、动员自拆,减少“清伞”阻力。企业警民联动,动员单位、社区组织员工或居民自觉“清伞”。大队主动与工业园西区企业公司联系,通过召开动员会,签定承诺书等形式,极大地提高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员工自觉“清伞”的主动性,目前西区企业员工已自动拆伞100余台次。
四、开展强拆,消除安全隐患。吉安县大队以中队为单位组织了拆伞小分队,每天深入到辖区电动车集中停放的场所开展集中强拆行动。同时将“清伞”行动纳入民警日常勤务工作范围,在各执勤点安排警力,配齐工具,以劝导群众自拆为主,对不支持、不配合、不主动拆除的当事人,由民警强拆,并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收缴非法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