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兰运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贺兰县经济桥一队村民铁某私自储存、冲装液化气。接到举报后,贺兰运管所立即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安监局、公安局、燃气办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铁某未能出具液化气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照,属典型无证经营。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场所没有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电线裸漏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该充装点处于居民区,一旦发生泄漏或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鉴于以上情况,贺兰县运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铁某停止其违法行为,对铁某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对运输液化气车辆、液化气储存罐予以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