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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浅谈出租车、私家车抢占短途客运市场客源的形成原因及相应对策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江西省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李金胜 2016年6月27日18:4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道路条件不断的改善,道路运输业也朝着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方向迅猛发展,市场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一整套运输管理体制和机制也逐步得到了建立健全。但是,由于江西省吉安市区的经济社会和道路运输市场发展不很平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未能完全满足,特别是城乡之间和县际运距短的线路不尽完善的道路运输服务网络,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凸现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断变化,逐步形成了一些出租车(的士)、私家车和短途客运班线车争抢客源的情况也多了起来。从吉安市中心城区的出租车、私家车抢占客运市场拼客的乱序竞争行为来看,已经一定程度影响了短途客运班线的车辆营运和经济效益,应引起行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加以规范管理。


  出租车、私家车从事短途客运的形成原因


  出租车、私家车抢占短途客运市场是道路运输领域的一个新型不可忽视的问题,具有多方面的深刻的社会因素。


  一、经济利益的驱动。出租车、私家车近年来不断增多,主要是由于交通事业的迅猛发展,公路税费的取消和运输成本低廉,形成了与短途客运班线车不公平的竞争。以吉安市中心的吉州城区和青原城区为例,现有出租车400多辆,在城区载客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则到处寻找客源,眼光瞄准了短途班线客源。一些出租车、私家车以几个客运车站周边为发车点,灵活机动且无固定发车时间,无站场管理费用,从而经营成本相应降低。自从2009年江西省按照国家规定开始相继撤消一些公路收费站后,各县际、城区出租车、私家车异地经营在吉安市中心城区逐步形成了返程驻点、非法拼客、组客拉客的潮流。吉安市中心城区几个客运汽车站外面拉客叫客的出租车、私家车每天不计其数,来回穿梭。有的停摆在车站售票厅门口和旁边的公交站台拉客,有的在车站外面来回兜圈叫客,有的等公交车停车下客时几部出租车前呼后拥上去叫客,有些还未等旅客进(出)站就被出租车、私家车拉走,并且有专门的“拉客女”从事这项“婆婆嘴”工作,形成了一种有规律性的拉客抢客势头,严重冲击了短途道路客运运输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二、降价恶性竞争。出租车、私家车降低票价以不合理的形式方法争抢班线车客源,吉安市区至周边几个县、乡镇正常班线车都不同程度受到了影响。例如:吉安市至安福县客运班线物价部门核定票价为20元,出租车站外上客只收13—15元不等,为达到双边来回满载乘客,增加趟次和收入,出租车以不公平、不合理的降价形式吸引旅客恶性竞争。并欺骗和误导旅客说车站内售票上车手续复杂,行包严格检查麻烦很多,营运车辆陈旧没有空调或不开空调等等,使部分旅客产生错觉。出租车的乱序从业行为严重威胁和干扰了车站正常的客运生产秩序,造成旅客的大量流失。以吉安至安福县际客运班线8辆营运车计算,每辆车平均旅客座位37座,每天吉安客运中心车站发出16班计(8辆×37座×16班次=4736客位,按平时50%旅客实载率计算(淡季只有30%—40%实载率),每天运送约2368旅客人次。)出租车在车站外每天约30辆载客计算:(30辆×往返8人次×每天2趟=480人次),对比二组数字不难看出,对短途客运班线的冲击程度触目惊心。特别是出租车、私家车对公司化经营的公车班线冲击最大,出租车从业人员针对国营班线这块金字招牌为肥肉,大肆争抢客源,认为专业运输企业奈何不了出租车拉客行为,不会用社会人员和强硬手段对付,这也是出租车专挑公车公营班线非法拉客的原因。目前吉安市城区几个汽车站旅客进站乘坐人数大幅下降,大部分短途班线车辆旅客实载率只有40%,特别是公车公营车辆的经营现状已凸显出客源、营收下滑的一路走低趋势。


  三、法制观念的淡薄。出租车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私家车遵纪守法的自觉行为不高,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对出租车经营管理无针对性规定和处罚条款,从而使出租车经营行为毫无约束性,可以肆无忌惮地和车站争抢客源。同时交警、运管部门有些方面责权不清,对出租车宣传教育、监管有不到位之处。《道路运输条例》由于没有专门针对出租车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处罚规定之详细的约束细节,行业管理部门对出租车违规采取的强制手段和应对措施有限,还停留在表面上的松散管理当中,在日常行政执法检查中常常面对一些突发问题束手无策,工作时常处于被动局面。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汽车站的站场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无行政执法权,有时驻站运管部门组织人员维持正常站外秩序时常遭到部分出租车主和私家车主的抵制、围攻、殴打等暴力抗法行为,甚至纠集社会人员上门闹事,出租车封堵车站大门等,严重影响了车站正常的客运生产秩序,引发社会群体事件,造成和谐社会存在不稳定的负面影响。


  四、县际班线公共服务能力有限。由于对出租车规范化管理不是很健全有些方面不是很到位,形成了出租车在客运站点周边非法拼客,拉客和驻点结伙经营短途客运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条件。有些县际短途班线服务能力有限,车辆营运结构不符合当地的工作生活需求,不够便民利民,部分线路、班次、停靠站点的安排不方便于乘客上下车,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挡次低下和服务水平不高。而出租车和私家车方便灵活,上车没有繁杂手续和收取行包费用等,也没有固定的站点,招手即停,行走村级公路又方便快捷,还能提供门到门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


  治理非法拼客、异地运输的相应对策


  一、健全法律,强化手段。打击出租车、私家车非法拼客、拉客、异地运输的法律依据是《道路运输条例》,但它的效力有限,手段不多,治理细节不是很全面,专门针对出租车有关合理营运载客,以及非法拼客、异地经营,捣乱正常客运班线运输的相关规定基本上是几条框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出租车非法运输的工作开展。因此,有必要重新修订和制定道路运输法规中有关对加强出租车规范营运管理更全面细节的条款,增加和完善出租车管理相关的条款规定。各地还要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突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制定和修改道路运输的地方性法规,在打击非法运输的措施、证据、处罚等各方面作出可行性的规定。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出租车辆的查处权力,赋予足够的法律手段,用现代化的取证手段多采集人证、物证、摄像、录音资料,只要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经查证属实就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对于出租车违规运输载客的从轻、从重以及减轻处罚情形作出详细规定,适当地约束自由裁量权,避免人情关,确保法制的统一和谐。各行政部门要经常性联合执法,进行综合治理,仅靠运政一个部门是难以解决的,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交警、物价、交通,城管等部门一起联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在专项查处出租车、私家车违规行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切实抓出成效,努力营造客运汽车站周边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


  二、创新思路,加快行业信息化管理。加强出租车营运管理和查处私家车违法拉客行为不能只停留在路面检查管理,要着眼于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最大限度地以创新思路和创新方式精细化管理,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发展思路便民利民,尽快推行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IC卡管理制度,建立出租车违规违纪处罚上机公示信报,实现出租车营运、准入、变更及违法违章等信息平台的共享。建立健全综合运输体系,合理布局,审批出租车投入数量要根据城市流动人口总量配置合理,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三、 用疏堵结合手段管理出租车行业市场。我个人认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分析出租车营运市场秩序混乱原因,正确引导出租车从业人员合理、合法经营,加强出租车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思想教育,积极和专业运输企业、汽车站共同治理站点周边的乱序拉客行为。深入调研出租车市场和城市人口总量相需求比例,以求车辆投入相一致。车辆投入过剩,市场饱和太大,会产生一系列社会不和谐因素,激发社会矛盾和各种问题的出现。同时,专业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要提高车辆档次设施,更新高一级车辆投入营运,软件硬件同时两手抓好,强化司乘人员服务质量管理,让旅客乘坐舒心对旅途服务满意,提升整体班线的综合形象,有利于公平竞争。运管部门要鼓励运输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客运班线和城乡短途循环班线,可采取“点线一公司”、“一片一公司”、“相联一公司”等灵活方式经营,以方便广大城乡人民群众乘车出行,从而根本上解决出租车、私家车和短途客运班线争抢客源运输的矛盾问题。

(责任编辑:袁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