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评选中,上饶公路分局被省文明委授予“十四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局已连续两届获此殊荣,这标志着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日前,上饶县文明办陈主任、刘主任一行4人到上饶公路分局,为该局举行了第十四届 “省级文明单位”授牌,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授牌仪式。
县文明办陈主任充分肯定了上饶公路分局的文明创建工作,对分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表示祝贺。同时指出,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上饶公路分局紧紧围绕上饶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贯穿到了单位管理、效能建设、文化建设、规范服务等各个环节,并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希望分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精神文明建设再迈新台阶,有力推动上饶公路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分局张杰局长表示,荣誉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全局干部职工的勤奋努力。分局将以这次“省级文明单位”授牌为契机,努力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服务质量、文明素质、对外形象的提升,继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公路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