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远赴新疆乌鲁木齐市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在逃嫌疑人于某某带回归案。
2015年12月25日15时,于某某(男,48岁,西充县宏桥乡人)驾驶川R406**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西射路时被路面执勤民警拦下,经现场测试发现于某某酒精含量达106毫克/100毫升,随后民警将于某某带到西充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送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鉴定结论为116.4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多次传唤于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于某某声称自己没时间,拒不到案接受处理。办案民警于2016年5月22日对于某某列入网上追逃。6月10日于某某被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在当地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