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货车超载20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经开区交警大队石门桥中队中队长刘胜坤带领民警、协警,在德山大道善卷路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对过往的货车进行细致检查。16时30分许,执勤交警发现一辆号牌为湘LA***8的重型型自卸货车满载碎石缓慢地向执勤点驶来,在没有坡度的路上行驶的十分吃力,执勤交警立即示意大货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不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而且为了多拉货物将货车加高了一层栏板,涉嫌严重超载。执勤民警将货车带到附近的检测站过磅称重,结果显示,这辆核定载质量为15.33吨、总质量为30.95吨的货车,实际载货重量居然重达67.16吨,超载率超200%,近300%,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据驾驶人高某交代,他在桃源拉了碎石,准备送往黄土店一工地,为了少跑几趟,节约成本,就多装了点碎石上车了,没想到,眼看就快到工地,还是被交警查获了。
最后,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高某处以罚款1550元、驾驶证记7分的处罚,并当场监督其找来货车对其所运载的货物进行了转载,同时将货车非法加高的部分进行切割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