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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企业“利好”
来源:郑州晚报(郑州) 2016年5月13日8:51

  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海关总署2016年第29号公告发布


  近日,海关总署2016年第29号《关于深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发布,这又一大减负措施的实施,对与保税物流中心有着业务往来的所有进出口相关企业带来较大的“红利”(成本节约)。

  据悉,海关总署上述公告适用范围:出入河南保税中心的货物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申报方式,由原来的“一带一路”范围内的口岸(主要是青岛、威海等)扩大到全国的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另外,除进口货物申报需由主管地海关申报并由主管地海关查验的车辆运输外,其他进出口申报方式均可自行选择运输方式。

  根据现有平均业务量计算,从口岸至保税物流中心约每天进出15辆车,使用普通车辆的费用比海关监管车节省约每辆2000元,则每月节省约66万元,每年节省约800万元。企业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进行报关能有效节约成本。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