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进一步提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协同云和县教委、云和县交警两部门,在上周末下午学生回家高峰时期,对云和县第三中学校车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
此次检查对校车是否取得运营资格、是否每车配备随车照管人员、监控及GPS定位安装使用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锤、灭火器、急救箱、药品等)、是否使用校车标志牌等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校车运营各项情况基本符合要求,但同时发现部分校车专用“校车”标牌未放置在显眼可见处,检查组要求违规校车现场立即整改,确保标志牌清晰可见。
校车安全出不起任何差错,容不得一丝马虎。今后,我局将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驾驶员及学生的安全意识,让所有学生,放心上学,安心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