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流量车流量逐渐增多,仍然有一些人无视法律规定,无牌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就会毫无顾忌、肆无忌惮地闯红灯、闯禁行、随意变道、超车,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儿戏,甚至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这时,车牌是机动车辆的一个身份标志,每一辆在道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具备自己合法的身份证明。
4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交警大队城镇一中队的民警在十字街日常执勤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径直停在检查民警跟前等候交通信号灯,因为没悬挂号牌,民警拦下该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该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从车篮子中拿出牌照,声称“掉下来了”。民警告诉他“骑摩托车必须戴头盔,而且三轮摩托车也没有悬挂号牌,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驾驶员连忙解释说自己年龄大了,平时一般也不用三轮摩托车,正巧赶上去医院看个病人,以为没有交警执勤就大胆上路了,谁知还是被民警查获,能不能通融一下。面对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机动车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所带来的危害,使其认识到实施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最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给予200元罚款扣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