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39号令)正式实施。为推动落实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按照赣州市交警支队《关于做好公安部第139号令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精神,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公安部139号部令。
内强培训懂新规。“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使民警和协管员知新规、懂业务,3月28日下午,由车管所、宣教科组织车驾管业务窗口人员举办了一期公安部第139号令培训班,尤其是对新增及更改的自主报考、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或直接申请考试、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等15大重点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重点学习,使全体人员能够准备把握部令、在办理相关业务当中正确执行。
外重宣传促知晓。一项新规的实施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为此,3月份以来,大队结合“综治月”宣传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农村、学校、社区、企业、驾校等向群众广泛宣传公安部139号令。同时,大队针对不同群体有所侧重宣传,如:在客货运企业,重点向驾驶人宣传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允许异地补换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证;在农村、社区,重点宣传放宽定期体检年龄,增加未体检的救济措施,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等等,有的放矢开展宣传活动,相关业务与群众出行息息相关,使群众对公安部139令的便民措施更加了解。
媒体发布微提醒。3月29日,大队通过“信丰交警”公众微信平台发布了一期“信丰车主驾驶员利好消息,公安部139号令将两天后实施”,对公安部139号令进行了详细解读,群众纷纷留言,对公安部便民措施称赞。同时,大队还通过县电视台、信丰手机报、大队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平台,切实做好公安部第139号令的宣传工作,群众知晓部令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