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6年春季新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新学期广大学生出行安全,江西省大余县交管大队按照“不漏一校、不漏一园、不漏一人、不漏一车”的标准,对辖区23辆校车及34位校车驾驶人进行再次全面排查,对校车及驾驶人实行精准化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该大队从车辆资质、年检、性能、违法、保险5个方面入手,要求校车依法取得有效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刹车、轮胎、灯光、车载急救设备安全完备,行车记录仪、车载监控设备运行正常,交通违法行为“清零”, 除参加交强险外,要求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严禁使用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保险不全或保险不在有效期内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要求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证有“准许驾驶校车”字样,禁止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未按时年检的驾驶人驾驶校车,严禁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一个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或有吸毒史的驾驶人驾驶校车。
该大队还在每天早晚上放学时段,在校车通行的重点路段、路口,切实加强校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使用未办理校车标牌和标牌车辆接送学生、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不按照经核定的线路行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不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