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巡特警大队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结合当前车辆管理情况,突出“严、学、养、管、常”五字方针,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把车辆管理的安全稳定放在首位,重点抓好日常管理,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和经常性,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突出“严”字。要抓好驾驶员队伍建设,必先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教育驾驶员不开“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同时,组织驾驶员重温“五条禁令”和《警车管理规定》,做到警钟长鸣,促进安全工作落实。
二是突出“学”字。组织驾驶员学习有关规定文件,使驾驶员掌握行车安全的重点环节。在教育活动中,大队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书面教育与实际相结合,结合其他单位发生的惨痛教训,用身边发生的事来教育驾驶员从对大队、对家庭、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去正确认识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坚持从点滴抓起,教育驾驶员居安思危,使安全行车意识渗透到每一名驾驶员的思想深处。
三是突出“养”字。坚持落实每周车场日制度,对车辆进行以检查、清洁为主的保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立即进行修理,做到“小病不过夜,大病及时修”,隐患未排除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做到安全警钟时刻敲,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突出“管”字。大队加强对车辆的控制,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重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责任民警负具体责任的警车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对每辆警车的责任人进行重新梳理和确定,要求使用动用车辆必须报大队长知晓。
五是突出“常”字。一是做到经常总结。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使驾驶员自觉地把他人的事故案件作为自己的教训来吸取,加深安全工作的思想烙印。二是做到经常检查。检查立足于高标准、严要求,能从小处发现问题和隐患。做到“小中见大,防患未然”,打牢驾驶员“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三是要做到经常教育。通过经常不断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达到“警钟常鸣”,增强驾驶员抓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