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晚8时,潼关县城区交警中队由值班副中队长曹宝军带队,集中警力,利用晚上加班时间,在兴隆街集中开展饮酒驾驶专项整治行动,收到明显效果。有效扼制酒驾反弹势头,集中查处清明小长假旅游旺季的前期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扭转道路交通秩序,营造一个良好出行环境。
晚9时30分,执勤民警查处驾驶人贾某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经当场酒精检测: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39毫克,当事人贾某对饮酒驾驶行为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案件已办理终结。民警温馨提示驾驶人:亲朋好友聚餐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疲劳驾驶、请勿酒后驾驶!
民警摆放锥形筒、穿着反光背心、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全程摄录、携带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坚持文明规范用语,在办理案件中,严格按照“一案一卷一视频”的要求,切实做到法律程序合法、事实证据扎实、民警行为规范。夜间查处酒驾行动中,值班领导亲临一线指挥,所有参战民警认真负责、分工明确、做好警戒工作,保障自身安全,执法过程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语言要文明规范。
今年以来,潼关城区交警中队认真按照“亮剑一号”文件精神,连续多次开展饮酒驾驶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查处客车超员,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年初制定工作计划,齐心协力、分工负责,严格落实“谁值班、谁安排、谁负责”合理调配警力,坚持每周最少一次的集中整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在夜间酒驾查处过程中,主动邀请媒体记者全程采访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