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16时40分左右,在嵩湖至加升的乡村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碰撞一老人致其受伤(于28日凌晨因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逸。接报后,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快速出警进行处置。经勘查,事故现场除了地面上一条长约3米的擦痕外,未见散落物等其他有用线索。同时,医院传来消息,老人伤势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
案件发生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马成立专案组,并要求专案组民警一定要克服一切困难,力争快速破案。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找出最有利的线索,专案组分成二路人马开展工作,一路沿事发地周边进行调查走访,一路查看到附近卡口查阅监控录像。
当晚23时许,二路人马将各自获取的信息汇总后得知:肇事者为一名大约18、9岁左右的男子,当时驾驶的是一辆男士二轮摩托车,且后载一名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
“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这是否会是侦破的突破口?于是,专案组民警果断决定,将下步工作重点定为排查事发地周边三个村委会的男学生。
26日7点钟,排查工作开始了。在当地村委会、学校的帮助下,民警对二百余名学生进行了排查,详细了解了他们的年龄、上下学出行方式及家中有无摩托车等信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对嵩湖乡江下村花园组一李姓家庭排查时,民警得知其家中有一辆男士摩托车,车牌号为赣F87TXX,且其家中有两个儿子,大的1999年出生,在家务工,小的2001出生,是嵩湖中学初二学生,且25日下午有目击者看到赣F87TXX二轮摩托车在事发地周边出现过。
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正当民警准备对其传唤时,18时左右,自知难逃法网的肇事者李某某(男,99年出生,嵩湖)在亲属的陪伴下前来投案了。据李某某交待,25日下午4时左右,其无证驾驶赣F87TXX二轮摩托车前去嵩湖中学接考完试的弟弟回家。行至嵩湖加升村路段时,将老人(男,54年出生,嵩湖人)撞倒在地。事发后,由于害怕,他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至此,通过民警连续26个小时的不懈努力,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得以顺利侦破,等待肇事者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