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全国“两会”安保工作处于收尾阶段,为了解决后顾之忧,抓好民警、协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提高民警、协警路面执勤执法安全,坚决遏制民警、协警执勤执法意外事故发生。抚州交警直属三大队要求大队所有人员重视自身安全、提高防范意识、强化安全防护训练、认真落实措施等方面不断完善防护工作,加大安全防护工作力度,做好执勤执法的安全防护工作。
一、要求民警遵循工作原则,强调防范意识。大队要求民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开特权车,要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切实提高民警协警的文明交通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大队进一步健全安全防护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不断增强民警、协警执法执勤自我安全意识。
二、领导高度重视,提高安全防护等级。大队将安全防护措施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建立健全有关安全防护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规章制度,规范执勤执法程序。领导高度重视警用设备的更新,及时配齐配全各种民警防护所需的服装、器械器材等装备,并对其随时检查,发现缺失或损毁导致无法使用的及时予以更新补齐,并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准备配备使用情况作为大队日常审查的必查内容。
三、强化安全训练、提高防护水平。大队定期组织民警做好执勤执法时的安全防护训练,对交通标志、锥筒、警示灯的设置、警车安全停放、民警合理站位、事故现场指挥疏导、民警间协调配合等采取现场演练、模拟训练的方式,严格按程序进行训练,不断提高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水平、为民警人身安全建立禁令性保护防线。
四、加强安全督查,落实责任到位。大队领导认真履行日常检查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岗前安全检查提醒制度,各中队长在在民警上岗和出警前或赶赴交通事故现场前,对民警的反光背心、警示灯等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醒民警遵章守法驾驶,落实执勤规范,加强安全防护,注意自身安全。同时大队坚持对执法装备配备和使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对执勤车辆、警用装备等进行彻底检查清理,发现出现故障的,立即予以修理;发现缺失或损毁导致无法使用的,及时予以更新补齐,确保安全防护装备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