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全县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关于全县开展集中整治交通乱象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工作、关于全县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四个安排意见,矿区交警中队立即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安排部署相关措施和方案。
潼关县政府发动全县各部门在全县开展百日整顿活动,通过集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的安排意见可以看出,潼关县委、县政府以及交警大队的整治决心,全体民警要严格按照安排意见,扎实开展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全力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重点整治包括车辆及驾驶人,大客车和驾驶人以及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酒驾、涉牌涉证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过落实源头管理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认真分析辖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执勤卡点。同时,要全面排查辖区已登记的具有“大功率”、“大排量”、核定乘坐人数2-4人的小型载客汽车及所有人、管理人,建立相关车辆和人员的台帐。要加强客车进出站的源头管控力度,并派驻站民警做好登记台帐,严把出站关。
矿区中队辖区路段处在农村道路,整治任务比较繁重,中队全体民警要以农用车载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全体民警要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形成严管、严查、严罚的高压态势。
在行动期间,中队长、指导员分别带领中队民警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全体民警要严格落实《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加强执勤执法安全防护,配齐配全安全防护装备设施,提前设置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民警现场查处动作和规定,防止车辆冲闯执勤点以及发生民警受伤害事件。同时,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及执勤执法用语规范。(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