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1日,记者从甘洛县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1月15日,甘洛县公安局与县安监、消防等部门及凉山州彝盟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凉山龙腾爆破服务公司甘洛分公司联合行动,在甘洛县蓼坪乡大坝村一处空旷地点成功销毁过期的雷管33531发、导爆索9800米。
甘洛县辖区凉山州彝盟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爆炸物品库房里存有过期的导爆管雷管8331发、凉山龙腾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甘洛分公司爆炸物品库房里存有过期的雷管及导爆索,其中:普通秒导爆管雷管9200发、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15700发、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300发,导爆索9800米。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1月15日,甘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凉山州彝盟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凉山龙腾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甘洛分公司联合行动,对此批过期的雷管、导爆索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保证销毁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甘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县安监局抽调人员组成行动组,精心制定了《危险爆炸物品销毁实施方案》,对过期雷管、导爆索登记造册、车辆运输、安全警戒、安全销毁、现场清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周密细致的部署安排,认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定了地处高寒山区、远离村寨人户的蓼坪乡大坝村一处空旷地点作为销毁地点,并由凉山州彝盟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凉山龙腾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甘洛分公司的专业人员以现场焚烧导爆索、导爆管雷管脚线和引爆导爆管雷管、电雷管的方式销毁了此批过期导爆索、雷管。公安民警对销毁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销毁行动绝对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