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将保障城市公交路权优先,逐步合理增设公交优先信号。预计2017年公交正点率达95%。
近日,沈阳市政府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沈阳将加快公交专用道、公交优先信号建设,加大对侵占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
按照意见要求,沈阳中心城区建成区有条件设置公交专用道的所有主干道、道路条件较好且公交线路集中的其他道路,均应考虑设置全天或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逐步形成城市公交专用道路网。同时,合理增设公交优先信号,逐步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行速度、准点率。
此外,通过整治阻碍公交车辆运行的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使交通道路组织管理、停车管理和违章处理等软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提高城市公共交通通行速度和运行效率。
2014年,南京河西地区将率先推行公交信号优先系统。当公交车辆行驶到十字路口附近时,交通信号系统会为公交车提供通行信号,实现公交车在交叉口时间通行权上的优先,减少公交车在交叉口的等待时间。在实际使用中会以公交专用车道、主干道上的公交车为最先的优待对象。同时,南京交管部门再启用50套移动智能自动抓拍监控设备,拍摄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明年公交出行比例达60%
到2017年,沈阳将基本建成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城市公交车(含地铁)拥有率达到23标台/万人以上。沈阳轨道交通将形成“一横两纵两L”的地铁骨干网络。公交专用道设置比例达到21.7%,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18公里/小时。
2017年,沈阳中心城区建成区公交站点每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达到60%,淘汰全部黄标公共交通车辆,加大老旧车辆更新力度,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80%,不再新增柴油燃料公交车,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95%,无缝衔接轨道交通站点设置比率达到30%。
到2020年,沈阳城市公交车(含地铁)拥有率达到26标台/万人以上。公交专用道成网络覆盖,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0公里/小时,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5%,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100%,彻底淘汰柴油燃料公交车。
新建小区不配套公交不予审批
意见指出,将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及其配套设施作为新建城区、客运站、居民小区、商务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的配套工程。
对未按规定和标准进行规划、配套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城建项目,市规划国土局不予规划审批;对竣工验收未合格配建公交场站的,其主体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拆除、移动相关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维护项目要列入年度城建计划。严厉查处侵占或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行为。
沈阳将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轨道交通和常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公交停靠站、首末站、枢纽站、停保站等相关设施)等PPP项目。
公交企业考核与线路配置挂钩
沈阳市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通过行业管理考评、市民满意度测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每年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实施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企业运营绩效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报送市政府,并向社会公示。
同时,要将考核结果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线路资源配置、车辆投放等挂钩,形成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
沈阳市还将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备案登记制度,加强车辆管理;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实行公交驾驶员星级管理制度,驾驶员星级与工资水平挂钩;修订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推动企业运营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指导线,督促企业按规定及时为职工缴纳各类保险,保障职工超时、超强度劳动得到合理补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到2017年,公交驾驶员平均工资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