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潼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琦带领车管所民警,实地入户走访上善村开展送“平安”活动。
民警们带着印制“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宣传卡,分别送致村民,每发送一卡,均详细告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车,否则将予以拘留和处罚。让村民牢记:骑摩托车戴头盔,十字路口易闯祸,一慢二看三通过,切忌珍惜自己生命。群众纷纷高兴地说:“谢谢潼关县交警大队,给我们送来平安符”,我们一定遵规守章,珍爱自我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