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12时,潼关城区交警蒋建岗、陈建文疏导道路交通执勤时,接到市民王先生求助:早上清扫车辆卫生时,发现昨晚有女乘客坐他车时,因行走太匆忙,竟丢下女士包。他回想隐约有一个学生模样的乘客,今天还到几个地方寻找打听未果。他不知道有什么贵重物品,请民警检查包内物品,帮忙查找失主。
民警蒋建岗、陈建文根据市民提供的情况,检查登记拍照包内物品:身份证、银行卡、学生证等。分别联系教育局、上报中队值班室,利用微信在朋友圈提示“谁丢失物品或认识失主,请联系失主找城区中队。城区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告后,在朋友圈提示“谁丢失物品,请尽快与城区中队联系”。
有一位市民看到民警微信提示后,立即联系到失主,询问她昨晚是否丢失物品,告知民警微信内容,尽快核实、领取物品。失主王女士在检查丢失物品时,感谢好心市民王先生拾金不昧,感谢民警通过微信联系找回物品,还是文明城市带来的好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