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当前各级政府的一项主要工作,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工作要求,2015年底前要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为切实做好黄标车淘汰注销工作,吉安县大队积极行动,采取多项举措,加快淘汰黄标车进度。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淘汰黄标车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大队成立2015年淘汰注销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淘汰任务下发至各中队,将淘汰工作将纳入年终目标考评,未完成任务的中队年终考评一律评定为不达标。
二、是做好摸底调查,细化淘汰任务。细致排查清理全县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信息,按照营运非营运、公车私车、大车小车分类建立台账。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下发至各中队,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淘汰工作台账,对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告知到位并予以注销登记,对车主不主动办理相关业务或者交回牌证的,一律依法公告作废。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黄标车”淘汰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宣传淘汰黄标车和城区黄标车限行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淘汰黄标车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主动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
四、是严格路面查处力度,保持严管态势。联合环保及交通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认真分析研判我县黄标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运行规律,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频次,加强对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违法行为的路面查处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处理,使黄标车无处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