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先省内服务、再全国联网的步骤,有序推进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和部级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实现部、省两级系统联网运行。
今年年底前,首批27个省份的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主体工程将完成建设,包括数据交换管理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售票服务系统、清分结算系统、客运信息监测系统等,确保省级系统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完成部级系统主体工程建设,确保部级系统具备与省级系统对接的基础条件。上海、广西、浙江、天津等未申报省级系统建设工程的省(区、市)要在今年9月底前启动建设工作,并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省级系统建设。
2016年年底前,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将建设完成。按照成熟一个接入一个的原则,逐步推进部、省两级系统的对接。基础条件较好、建设进度较快的省份在今年年内先行将省级系统接入部级系统,其他省份要在2016年年底前将省级系统接入部级系统,实现部、省两级系统的全面联网,确保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投入整体运营。
通知明确,加大政企合作力度,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运营。要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并积极探索实现全部客票资源的实名联网售票,在确保覆盖二级及以上客运站的基础上,进一步覆盖三级及以上客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