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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县“四大举措”确保汛期交通安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吉安县交警大队 刘爱勇 2015年5月25日9:34

  近段时间以来,吉安县连续出现大到暴雨天气,个别路段出现积水、塌陷,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为加强汛期的交通安全工作,吉安县交警大队发出紧急通知,按照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和有关要求,超前谋划,制定预案,确保人员、车辆、装备等保障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采取“四大举措”严防死守。

  一、加强排查整治危险路段。我们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工作,会同交通、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对辖区道路上存在季节性安全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易塌方路段进行一次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采取设置警告标志、告示牌、安全防护设施等治理措施,必要时将限制大、中型客车的通行。

  二、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针对汛期道路交通特点,调整警力部署,抽调机关民警,充实路面警力。将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漫水桥、易塌方等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发现水毁、泥石流、滑坡、塌方等险情及时上报,果断采取分流绕行、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严禁车辆冒险通行。对受洪水围困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将采取疏散人员、施救车辆等措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确保重点道路和重点车辆的安全畅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省道等主干道路的畅通;对执行紧急防汛抢险任务的指挥车辆和运送救灾物资、抢险人员的车辆将给予优先通行,确保救灾物资和抢险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四、加强民警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民警的安全防护教育,提高民警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经常检查执勤车辆和装备,确保车况和装备性能良好,为一线民警配备雨衣裳、雨鞋、救生衣等必要装备,并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民警在巡逻执勤和交通疏导工作中要控制好车速,密切注意路面状况,确保自身安全,杜绝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