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通村客运试点工作,确保农村老百姓出行安全便捷,秭归县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农村道路客运综合治理机制和运输安全保障体制,三管齐下确保通村客运“开得安全”。
该县采取“车主自律、公司主管、属地负责、行业监管”的措施,不断强化营运主体和相关部门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乡镇与农村客运公司,公司与车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运营车辆依规经营、安全经营。一是各乡镇客运公司为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对各营运车辆和车主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在满足抢险救灾等政策性用车调配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力。二是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行业管理,禁止跨区域营运。三是县安监、运管、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综合整治力度,及时查处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和严重违规的车主,取消经营许可,全县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农村客运车辆监管由原来的“一对多”变为“多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