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专项督查黄标车淘汰工作以及做好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等五部委有关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和省大气办《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全市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精神,淮阴区运管所采取多项举措全力做好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职能股室人员对淘汰营运黄标车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学习,熟悉相关规定。在行政服务中心和检测站办事窗口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通过悬挂布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宣传淘汰营运黄标车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车主对淘汰报废黄标车工作的认识,主动退出市场。
二是思想重视,措施到位。淮阴运管高度重视淘汰营运黄标车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积极结合交警部门相关信息,克服部分车主或车辆无法联系等诸多难题,追车追人追手续扎实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协作,严格排查。对区内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车辆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在用营运黄标车明细台账,掌握具体情况,积极与环保、公安等单位协同配合,建立营运黄标车信息定期通报机制,及时向公安、环保部门提供提供有关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发放情况、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车辆及报废相关数据。
四是强化监督,严格把关。严格把好营运车辆准入和审验关,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对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时,认真核查车辆行驶证,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对长期没有办理营运年审和二级维护的车辆进行清理,对到期未按要求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的黄标车,定期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经营资格,从江苏“运政在线”营运车辆数据库中直接注销。
五是明确时间,扎实工作。各职能股室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到早上提前半小时、中午放弃午休开展工作;在全体工作人员中推行工作延时制。运政稽查中队结合正常执法检查,开展黄标车清理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道路运输证》注销后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按照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对已达强制报废期仍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予以转交交警部门处理。确保治理淘汰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截止目前,全区符合2015年淘汰的营运黄标车共有508辆,已全部完成淘汰工作,提前完成淘汰营运黄标车工作任务,位居全市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