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在执勤中查获一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轻型货车,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5时许,该大队执勤一中队中队长陈俊带队在善卷路与桃林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JG**6的白色轻型普通货车停在距离快速公交站前方200米处不再前行,形迹可疑。陈俊遂上前询问情况,发现司机神色慌张,见此情景,陈俊仔细一看该车驾驶室内及货箱里装满了烟花爆竹。如此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无异于在运输一颗定时炸弹!民警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经仔细盘查,杨某驾驶的车辆为普通轻型货车,该车没有任何危险品或易燃易爆品标志,且不具备运输危险物品的任何手续和相关证件,共非法运输12件烟花爆竹。随后,该杨某坦白交代了其趁阴雨天没有交警的侥幸心理,从鼎城非法运载烟花爆竹前往石门桥的违法事实。
该车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运输途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开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予以扣留,并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教育,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