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16时许,一辆运输水果的货车从桂林往柳州方向行至G72泉南高速公路黄冕与鹿寨之间的1217公里处时突然起火,所运载的水果基本被烧毁,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当天下午16时15分,广西高速交警二大队接到报警称,G72泉南高速桂柳段桂林往柳州方向1217公里处一辆货车因故起火,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请求救助。二大队巡逻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消防部门前往施救。
二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浓烟滚滚,车身几乎都淹没在浓烟中。二大队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维护及交通指挥,让消防车辆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救火。消防官兵根据施救需要,要求交警暂时中断桂林往柳州方向的车辆通行,进行封闭施救。二大队民警立即对桂林往柳州方向车道进行临时交通管制,暂时中断车辆通行。
半小时过后,大火被扑灭,现场得以恢复单车道通行,但事故车辆仍占用慢车道和应急车道,过往车辆可从快车道通行。经过交警及消防部门的快速处置,起火车辆损毁并不严重,只有车轮被烧毁,车身等得以保存。
经交警询问,货车司机表示,当时他正在慢车道上行驶,突然从观后镜看到右后车轮冒烟起火,他立即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随后下车查看,才发现车厢后部已经起火了,这才急忙报警求救。
据事故现场民警推测,货车起火原因可能为车辆长时间高速行驶,轮胎摩擦生热引发的。
高速交警提示,如今天气干燥,司机在出行前一定要做好车辆各项功能的检测,以防行车途中发生自燃等事故。此外,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事故时,不要占用应急车道,给施救车辆让行,行经事故路段时要注意观察路况,谨慎慢行,有序通过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