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湖北省谷城县运管部门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谷城县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在办理营运入籍、年审手续前,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北斗”卫星定位装置。
据了解,为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规范驾驶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要求,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必须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现车辆运行期间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目前,谷城县道路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已全部按规定安装了GPS/北斗双模卫星定位装置,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安装工作预计将在2015年底前完成。凡不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联网使用的车辆,运管部门一律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的一律不予通过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