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证群众出行安全,抚州市交警直属三大队针对冬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特点,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使此项工作常态化,切实预防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辖区道路通行秩序。
一、严厉整治处罚,保持高压态势。为保持严管严防的高压工作态势,大队在开展酒驾整治工作中,坚决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严管严处,杜绝民警为酒后驾驶违法者讲情或者减轻处罚,保持一贯的高压工作态势,让全社会都了解到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的决心。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长效管理。为防止酒后驾驶管理出现时紧时松、抓抓停停的现象,大队及时总结经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一周一整治”。在开展整治的同时,做到“正人先正己”,带头执行严禁酒后驾驶规定,要求全体民警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确保不发生因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
三、强化重点时段、路段违法行为整治。大队抓住辖区容易发生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时段和路段,1月15日晚7:00至9:00,由邹鹏副大队长亲自带队在迎宾大道和赣东大道十字交叉口通过严盯死守的整治方式,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驾驶人饮酒后准备驾车时,及时劝阻,消除隐患,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酒驾氛围。大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版开展反对酒后驾驶的宣传,旗帜鲜明地反对酒后驾驶,倡导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理念,让“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成为广大驾驶人的自觉行动。
五、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在工作一线,全体人员立足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都坚决做到用语文明、纠正及时、查处坚决,使每一个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都深刻体会到交警查处违法行为不仅仅只是罚款,更重要的是维护驾驶员本身和其他群众的合法切身利益,从而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共建有序、稳定、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当晚共出动警力40人次,出动警车7辆次,检查各种机动车150余辆,查处轻微违法行为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