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厅交管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决定,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省高速总队二支队沂源大队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通告》宣传工作,全力营造国庆节前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9月21日上午,省高速总队二支队沂源大队针对“国庆”临近期间车流量增大,及前期《条例》宣传经验,从现有宣传阵地情况和辖区实际入手,在青兰高速沂源服务区设立宣传服务站,紧紧围绕新《条例》的14条亮点条款及《通告》要求,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讲解交通事故案例,教育督促过往危险品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出行前做好熟悉路线准备;同时大队通过公开大队报警举报电话、“山东高速交警”微信二维码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对客货车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