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市政府在市文化馆召开了市城区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市城区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市城区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是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由市“两项”整治指挥部牵头,四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成员单位整体联动,整治力度空前。整治重点是“禁一规二限三控四”,“禁一”即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骑行电动独轮车;“规二”即规范二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必须紧靠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严禁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严禁加装伞具;“限三”即限制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通行,只允许在市场内通行,不允许在市城区道路通行;“控四”即未达到电动汽车标准、未注册登记的四轮电动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通行,只能在单位院内、小区、公园和景区内通行。
整治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长效管理三个阶段,整治时间从9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历时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