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法治公路良好氛围。加大法治公路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手段及时进行公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加深广大群众对公路工作的了解,教育沿线村民自觉遵章守纪,引导他们不断增强爱路护路意识、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参与意识。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全民爱护公路、全社会关注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执法管理,提升法治公路建设水平。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培训,并定期参加上级各部门举办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在全中队执法人员中形成了“谋事业、讲奉献、倡清廉、争先进”的良好风气。一是处理、处罚涉路案件必须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文正确、程序合法;二是严格监督考核,对涉及公路管理行政执法项目和依据进行及时清理,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三是公示行政处理、处罚、行政许可项目的运行流程图及收费、处罚标准,规范权力控制,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四是做到奖罚分明,中队按月考核,民主评议,凡涉及扣分项目必须由中队考核小组集体同意方可实施;五是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严格执行“十项禁令”,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六是每月月底上墙公布本月所有处理、处罚及许可案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检查。
三、坚持文明执法,打造法治公路和谐形象。一是针对公路沿线群众反映热点问题,按照“堵疏结合、适当放开”的原则,将各类堆积和摊点进行规范管理,有序摆(堆)放,还路于民,既达到了公路畅通,又方便了公路沿线村民经营;二是预防为主、强化服务,在日常管理中,中队采取提前介入的工作方式,做到超前宣传、超前教育、超前监控。针对违法建筑这一棘手问题,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每天加强巡查,及时和当地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将问题解决在初建萌芽状态。提前介入管理,有效化解了强制拆除时的矛盾和对立情绪;三是阳光执法,有情操作。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将执法程序、标准、要求、结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用活、用好自由裁量权:对初次违章者实行首次违章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告诫,只进行批评教育,当场纠正。
通过三年运作,该中队真正实现了成立之初“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求突破”的工作目标,中队已率先实现规范化管理,这是南通大路政管理格局的飞跃式提升,这是一个良好的局面。在今后工作中,该中队将不段的深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路管理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强大安全保障,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公路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