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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多措并举 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业发展
来源:商务部 2014年7月31日11:1

  今年以来,商务部围绕贯彻落实部分城市物流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务院领导指示,聚焦降低物流成本,统筹部署商贸物流工作,全国商务系统思想统一、方向明确,上下联动、措施得力,商贸物流工作取得成效。

  一、扎实推进,重点抓好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

  商务部、国家标准委专门成立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组织调研,研究开展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提出从商贸物流起步、从托盘标准化切入、规范引导和试点推进相结合的思路,明确出台指导性文件,开展托盘标准化试点,加快物流标准制修订等措施。今年6月,国家标准委、商务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指导地方围绕完善商贸物流标准体系、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强商贸物流标准实施和推广、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完善保障措施等。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辽宁、广东等地分别了成立物流标准工作委员会、物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系统梳理我国704项物流标准;江西省推动物流服务合同准则、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等9项新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贵州省商务厅会同质监局打造“贵州省物流标准基地”,指导开展物流企业认证评估与物流师培训;上海市积极推进动产质押融资和逆向物流地方标准;山东荷泽成立物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标准奖励制度。

  二、总结试点,以创新成果指导地方开展工作

  近期,商务部围绕商贸物流积极开展工作,探索总结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等先进经验做法,取得一定成效。先后印发《全国城市配送发展指引》、《第三方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案例指引》、《关于加强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管理的通知》、《城市配送统计指标体系及绩效评估办法》等业务文件和配套标准,指导地方开展工作;建立了商贸物流运行统计与分析制度、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下半年,还将发布《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意见》,指导地方重点围绕提高社会化水平,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提高专业化水平,推动重点领域商贸物流发展;提高标准化水平,加快标准应用推广;提高信息化水平,构建多层次物流信息平台;提高组织化水平,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国际化水平,推进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政策导向作用逐步显现,以点带面发挥辐射效应。太原、南京、长春、唐山等22个共同配送试点城市,系统设计城市配送服务体系,布局三级配送网络,搭建共同配送信息服务平台,创新货运班车、网订店取(送)、公共自助提货柜等配送组织模式,先行先试取得了可贵经验。近日,江苏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共同配送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启动并部署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据了解,山东、江西等多地也将在省的层面启动该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商贸物流发展。

  三、加强协调,落实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

  今年以来,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全国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明确物流业发展支持方向和优惠政策。搞好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改善城市配送环境。加强相互协作,会同国家邮政局开展电子商务与快递业协同发展试点。同时,还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需求,提出在物流用地、水电、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地方政府将商贸物流放在促进流通业发展、加强城市管理的高度,多措并举,想方设法破解难题。如:内蒙古积极推动城市配送车辆与普通货运车辆的分类管理,相关城市正在研究配送车辆“统一标识、规范车型、分类管理”的办法;石家庄市制定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管理意见和办法,积极开展“三车治理”,实施车辆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淄博市制定为配送专用车辆发放交通卡、开辟绿色通道的措施;贵阳、太原、长春等地组建城市配送车队,统一标准、标识等,积极解决配送车辆“三难”问题。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