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3日零时起,我省所有营运客车在凌晨2时至5时必须停止运行。24日凌晨2时至5时,我省仍有162台客运车辆在全国公路(包括高速公路)范围内运行。按规定,这162台“红眼客运”被责令停运整顿10天,并被暂时收回营运牌证。
根据2012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近日我省进一步出台强制措施,要求从7月23日零时起,所有营运客车在凌晨2时至5时必须停止运行。
根据省级监管平台查询的车辆运行记录和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的信息显示,24日凌晨2时至5时,湘J15811等162台营运车辆(包括旅游大巴、长途客车)仍在全国公路(包括高速公路)范围内运行。
省运管局今日对此作出处理通报:责令这162台营运车辆停运整顿10天,车辆停运期间,营运牌证由当地市州运管机构暂时收回。整顿期间,由经营者向所属市州运管机构提交符合要求的运营方案和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发回牌证、恢复运营。依法吊销违规运行车辆的当班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并对相关运输企业以及客运车辆的违规情况,记入其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省运管局副局长匡建飞向记者介绍,省运管局将责令常德、长沙、株洲、张家界、岳阳5市运管处(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常德欣运集团、浏阳仁达实业公司、株洲湘运集团、新国线集团(常德)运输公司、湖南空港实业股份公司、常德文华交通运输公司、长沙联运物流公司、长沙湘辉旅行社等8家企业法人,于25日上午到省运管局接受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