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水市政府法制办一行3人到景宁交通运输局进行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验收。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副书记、副局长项秀梅关于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对创建台账资料进行了全面考核检查。
通过检查考核,考核组对该局示范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近年来该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备了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条件。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今后更加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坚持依法科学决策,提高执法公信力,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