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事故预防体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法制化,全面提升安全预防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江苏省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邳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并于6月18日印发通知,在局属各单位、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在建工程项目部等范围内推广实施。
今年以来,邳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制定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在广泛征求上级业务部门、基层单位以及安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对标准进行修改后,最终定稿施行。该《标准》共分为14章,主要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程序和内容、分析与评估、等级确认、上报公示、挂牌督办、整改治理、摘牌销号、台帐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奖惩等内容。
该《标准》明确指出,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遵循“行业优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全面排查治理公路、桥梁管养、水上交通管理、航道管养、港口码头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管理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机械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该《标准》的出台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对有效防范和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