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工作人员正在各租赁站点进行安装调试,6月16日前将全部安装到位,6月17日全县16个租赁站点的公共自行车将全部投入使用。即日起,市民可到指定的景宁银座村镇银行总部(复兴西路2号)和景宁银座村镇银行城南支行(鑫景商城A号楼)办理“公交一卡通”。持该卡不仅可在丽水“九县一市”租用所有公共自行车,还可乘坐景宁和莲都区所有城市公交车,景宁县城享受乘公交8折优惠(1.2元/人次)。
公共自行车租用费用标准: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每次收取1元;超过2小时不足3小时每次收取3元;超过3 小时以上,按3元/小时收取;全天最高收费不超过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