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城市客运移交工作要求,塔城地区运管局于年初将塔城地区辖区内出租车的单车档案、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正式移交塔城交通运输局。但由于新版《营运证》等许可证件尚未印制完成,经协商,过渡期间暂时使用塔城地区运这局办理的《道路运输证》,待新版《营运证》印制完成后将统一换发,原《道路运输证》统一交回塔城地区运管局。
按照塔城地区城市客运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新版城市客运许可证件将于7月1日正式启用,为做好此项工作,塔城地区运管局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运管局,要求各县(市)运管局要积极配合当地交通局做好出租车道路运输证的收回工作,并督导客运企业积极按期保质完成新版证件换发工作,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