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笔者从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加强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3月11日至4月10日,交警支队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的违法行为包括: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为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校车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等。
整治期间,交警支队将严查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交警部门也提醒各学校和幼儿园一定要规范校车、园车的管理,教育校(园)车司机不超速、不超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