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上午10时20分川姜路政管理中队巡查人员在S335线复线段巡查时,发现54K+100米处右侧路肩上有一堆约30立方米的钢管。现场无安全措施,不仅影响路容路貌,而且给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带来安全隐患,巡查人员立即下车拍照取证,马上找到当事人余某,要求她立即清除,当事人余某开始有抵触情绪推脱钢管重,又没有其他人在家里.等好多理由,经过路政人员耐心细致的劝导,告知当事人余某《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在路边堆放钢管如果引发安全事故的后果,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找来叉车,在路政人员的监督之下把钢管清出公路用地范围,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