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2·27贵阳公交车燃烧事件”教训,十堰交警一大队严格按照市交管局《关于加强公交、客运车辆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发挥职能,动作迅速,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广大公路客运、城市公交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坚决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两会”期间我市公交客运安全。
一、强化思想教育。3月10日晚,大队连夜召开全体民警会议,认真学习了市交管局《关于加强公交、客运车辆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报了“2·27公交车燃烧事件”情况。要求全体民警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当前公交客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公交客运安保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决防止针对我市公交客运的暴力恐怖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恶性案、事件发生,确保“两会”期间我市公交客运安全。
二、强化警示宣传。3月11日上午,副大队队徐建中带领车管民警刘维保召开辖区公交客运企业负责人会议,学习贯彻市交管局《关于加强公交、客运车辆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报“2·27公交车燃烧事件”情况。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市交管局的要求抓紧落实四件事:一是就“2·27”贵阳公交车燃烧事故,对全体安全员、司乘人员做好警示宣传和学习;二是积极开展安全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应急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司乘人员的消防器材使用能力;三是配齐安检设施,增加安检人员,提升安检等级,按照“逢人必检、逢包必检、逢液必检”的原则,认真落实安检制度,严禁携带爆炸物品、酒精、汽油、可燃气体、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四是要按照“一车一人”的要求配备安全员,随车开展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途中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异常情况,严防盗开、劫持运营车辆肇事肇祸等恶性案事件的发生。3月11日下午,大队长张文辉深入公交二公司,对150余名安全员、司乘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和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应急逃生的基本技能。公交二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都很乐意的接受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建议,一定以贵阳公交车燃烧事故为戒,坚决杜绝悲剧在十堰上演。
三、强化安全检查。3月11日上午,大队联合茅箭区运管所、消防、交通、安监部门组成检查组,由副大队长徐建中带队开展客运、公交车辆安全大检查。此次联合检查主要针对客运和公交的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运营车辆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客运企业“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车辆电气线路和机械原件老化、擅自改装,高温部位是否覆盖易燃可燃物品以及车辆内部是否粘贴消防安全提示标语等消防安全内容,以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设施和设备配置情况、客运站安检措施落实情况、车辆安全按维护保养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车辆路面行车秩序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面推进公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安全,全力确保司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