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九江市区发生一起出租车经营权非法转让事件,车主李某以46.6万的价格将出租车经营权倒卖给王某,并已收取款项,此事使知情者议论纷纷,对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九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后,立即与公安部门联合展开调查,经过连续多日的取证、核实,运管部门于3月13日对这起私自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的违法行为作出初步处理:责成李某作出深刻检查、停运学习,当日退还全部 “转让款”、车辆暂扣一周,出租车单车考核与驾驶员诚信考核双扣分;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根据调查的深入作进一步处理。
随着我市出租客运市场的发展,有序竞争的市场机制日趋完善,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但在经营过程中,一些出租车经营者出现了以转让为名,非法倒卖出租车经营权,将国家的公共资源变相非法占有,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严禁非法转让公共资源的规定,扰乱了我市道路旅客运输的市场秩序。少数车主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任意炒作出租车经营权,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为了遏制这股歪风的抬头,2013年12月,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打击非法转让、出租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的通告》,明确规定对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经营权,或变相将经营权、运输证件作价的行为列入查处和打击范围,由运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市出租车行业已进入正常发展轨道,李某非法转让出租车经营权被查处是《通告》发布后的首起运管执法案件,该案的查处有力遏制了非法转让出租车经营权现象的蔓延,维护了出租客运市场的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