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道路客运 >> 交通新闻 >> 正文
福建:八措施让交通“聪明”惠民
来源:中国交通报 陈智通 陈昌和 2014年2月14日8:17

  近日,福建省政府发布《关于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八条措施》,包括公交出行更便捷,进城下乡更顺畅,较大海岛上开通客车,租车、“打的”更方便,交通变得更“聪明”,公路抢通更高效,“足不出户”可换乘交通工具,力争台湾车进入福建行驶等,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到2015年年底前,福建省设区市中心城区任何一处,群众最多步行500米就可抵达最近的站点乘坐公交车;设区市公交车夜间进场率要达到90%;设区市的公交出行人数,要占机动化出行人数的25%;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建成出租车电召服务系统。

  福建还将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实现乘客在综合枢纽内,不同交通工具的“零距离换乘”;加强城市公交、道路班车、农村客运等运输方式的衔接,对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加快构建安全、顺畅的城乡客运网络;加快实施“海岛交通便民工程”,到2017年年底前,力争实现有居民岛屿全部建成陆岛交通码头,500人以上岛屿全部开通班轮、建成候船室,全面更新现有老旧渡船;铺设客运码头至岛内主要居民聚居点的水泥路,居民较多、具备条件的岛屿开通岛内客车。

  到2015年年底,福建省城市公交、出租车、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内河渡船,全部都要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力争5年内基本实现省市机构建设和平台系统的对接运行。提高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安全应急响应速度,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抢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值班编辑:杨艳梅)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