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为我国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认真落实部局和支队工作部署,抚州交警直属三大队认真筹划,在辖区掀起冬季交通安全宣传高潮,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努力营造“12.2”交通安全日的浓厚氛围。
为搞好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大队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具体方案,通过层层传达,落实责任,使大队上下紧紧围绕“12.2”主题日活动大造声势,为活动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活动当天,大队与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三大队第三大队联合开展活动,在新火车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及标语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广大群众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辖区群众对“12.2交通安全日”知晓率显著提升。
围绕今年宣传日“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主题,大队宣传中队邀请抚州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参加,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知识。他们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效应,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上高密度、多角度、高频次开展主题公益宣传,并利用手机短信、微博等发布安全过马路、冬季行车安全等常识,提醒广大辖区群众注意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