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秋季开学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标的接送学生车辆。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通过召开联席会、逐校排查、下发整改通知书、签订校车管理责任状、突击整治等方式,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共召开联席会议8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3份,签订责任状128份,查处校车交通违法2起,查处扣留接送学生车辆1辆。
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信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信丰县校车安全实施方案》,成立了信丰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教育局、财政局、交管大队等16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部门职责和校车、校车驾驶人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各幼儿园校车应统一喷涂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应按规定行驶路线起,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部门联合召开联席会议。7月18日,县人民政府组织教育、交通、交管等16个部门召开了校车运营管理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按照《信丰县校车安全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同心协作,确保校车安全运行。7月下旬,县教育、交管、交通、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分片区组织全县各有接送学生业务的幼儿园园长和驾驶人召开了校车过渡期会议,通过集中宣传教育,使校车管理人和使用人了解、掌握校车管理新规定。
全面摸排,大力整治。8月份,大队按照管辖区域,由各中队深入历年有接送学生业务车辆的幼儿园排查摸底,见人见车,逐人教育、宣传,逐车登记造册。对不符合校车国标准的幼儿下发整改通知书、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9月1日开学以来,大队对校车严格管理,突击整治,在校车行驶路线接送学生高峰期便衣蹲点、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查处校车交通违法2起,查处扣留接送学生车辆1辆,确保了学生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