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塔城地区运管局将塔城市436辆出租车单车档案顺利移交给塔城市交通局。
这次移交工作是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塔城市客运管理的通知》和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完成塔城地区塔城市客运移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的,两局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单车档案后,将436辆出租车的单车档案、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正式移交塔城市交通运输局。
由于新版《营运证》尚未印制完成,经双方协商,过渡期间暂时使用塔城地区运管局办理的《道路运输证》,客运出租市场暂时委托塔城地区运管局进行协助管理,待新版《营运证》印制完成后,由塔城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换发,届时将原《道路运输证》统一交回塔城地区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