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广西高速交警三大队根据总队、支队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动员。为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迅速成立了以大队长、教导员为组长,各副大队长为副组长的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足辖区交通安全实际,认真分析研判辖区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大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形成严管严查态势。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大队召开专题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要求大队民警、协警提高工作责任感,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各项整治措施,配齐配全酒精含量检测仪、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执法装备,全力以赴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实现整治目标。
二、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动期间,大队根据辖区交通情况,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管控、集中整治与日常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根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特点和工程运输车的通行规律,加强夜间19时至22时、凌晨1时至4时重点时段及辖区1270KM-1285KM、1295KM-1320KM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巡逻过程中,大队民警注重观察车辆的行车轨迹,及时发现涉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及工程运输车低速行驶、占道行驶、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抛洒装载物的行为,并通过警车引导的方式将车辆引导至服务区、收费站进行进一步检查。二是充分利用统一行动日,集中优势警力,在来宾收费站、来宾服务区设置检查点,加大对小型轿车、微型客车、面包车、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严查涉牌涉证、驾驶员驾驶资格不符、不按规定装载、安全设施不全、使用报废车、拼装车、非法改装、超员超载及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采取“一闻、二看、三检查”的方式,对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员立即采用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测试。同时,大队民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不消除不予放行的工作要求,对放大号牌字样不清晰、污损号牌、货物装载不规范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现场督促驾驶员进行整改。
三、精心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为有效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依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和措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充分利用收费站、服务区等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展板和摆放桌面提示牌等方式,大力宣传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过往车辆特别是小型轿车、工程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出行。三是通过大队新浪、腾讯微博,及时曝光酒后驾驶典型案例和工程运输车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形成强大舆论氛围,教育引导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摈弃六大不文明驾驶行为”,并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驾车的良好习惯。
据统计,整治行动期间,大队共开展整治统一行动6次,出动警力61人次,警车27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8起,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