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上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结合该市道路运输行业运政执法工作实际,成立开展全市道路运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五个严禁”,规范道路运政执法。
一是严禁违规上路执法。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要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源头监管;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二是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证件齐全。对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必须立即调离执法岗位。
三是严禁趋利执法。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治超罚款或收费指标,公路执法人员的经费支出不得与罚款、收费挂钩。不得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未按规定纠正违法行为的车辆不得放行。不得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
四是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对疑似超限车辆,必须经过称重检测确认方可处理,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和超过检定周期的地磅。治超执法标准不符合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及有关规定的,必须立即纠正。
五是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不得为公路货运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或“月票”,不准违规收取检测费、车辆保管费和卸载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