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开、合理,景宁县运管局积极探索规范化与人性化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促进的执法模式,实现道路运输行政处罚“阳光”操作,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
实施行政处罚“阳光”操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三分离、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填写《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笔录》,同时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因素、法律依据以及进行自由裁量所考虑的政策、公益、形势、习惯等因素,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合法、合理的解释。
开展人性化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初次违法行为轻微的车主,通过加强教育能纠正的违章行为,采取及时纠正违章、举办警示教育的等方式酌情处理。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执行“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程序。对首次违章的车辆,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告知违章行为和后果,做好警示登记工作。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加大对法律、规范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杂志、网络多方位宣传,让社会和人民群众知晓这一政策,通过宣传一方面发挥了社会对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体现了运管部门的人性化执法理念,既可以让轻微违法者及时改正错误,又明确的让公众清楚地了解到什么是违法行为。
实施执法案件相对人回访。定期回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相对人,走访运输企业,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上门征求意见,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倾听业户的心声,增进群众对运管工作的了解,制定改进工作方法的各项措施,提升运政执法服务水平。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规范行政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办力度,通过落实规范化措施,逐步形成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长效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进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开展。